以排查清理为切入点,起底问题线索。围绕基层“微腐败”整治重点,组织对2017年以来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清理、大排查,目前仅市本级就交办“微腐败”问题线索7批次297件。各县区组织以乡镇为单位全面开展扶贫资金、危房改造、惠民资金等兑现情况排查,逐一入户签字确认。市纪委抽调专人成立8个督导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责任单位的组织领导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查处实效进行全覆盖督导,印发督导专报2期。
以公示公开为结合点,营造整治氛围。全面公开本次整治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和举报方式,市县各级各部门发布举报公告29120份,设置举报箱4454个,向基层干部群众发放明白卡100多万张,有效扩大知晓面。规范全市4000多个行政村村务公开栏,督促各村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农政策、惠民资金兑现情况等全部通过村务公开栏公示公开。
以追责问责为着力点,严惩基层腐败。对专项整治中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发现轻微问题的党员干部批评教育,做到立行立改;涉及违纪违规问题,拉出清单,把直接责任人处理到位。截至目前,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追责14711人,其中组织处理53人,纪律处分974人,移交司法机关105人,问责党组织19个、领导干部642人。
以建章立制为落脚点,规范权力运行。对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进行综合分析,督促各部门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边整改查处边建章立制,已建立健全制度规定78项。积极探索建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下功夫,从源头预防“微腐败”。(记者王雪威通讯员刘颖莉、崔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