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11月6日讯(记者 李丽钧 闫思宇)记者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省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国办1号文件和冀政办4号文件情况;各级领导小组执行会议制度情况;市、县政府足额储备政府应急周转金并专户管理情况;相关部门推动落实工资保证金、工资预储金制度和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情况;政府投资工程按时足额拨付财政资金情况;各地排查解决本地欠薪问题及隐患线索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情况等。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电(气)代煤工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制度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执行工资保证金、工资预储金制度及劳务实名制管理情况;各类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企业经营者及相关负责人欠薪逃匿情况等。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机制有效落实,努力实现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春节前结案,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