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诉求:2006年至今,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宋营镇南辛庄村,位于东二环东1000米,村委会占地搞开发,30年口粮田每亩赔偿2万5(青苗费+地补),葡萄地每亩按44棵进行赔偿,安置补尝费从未提起过。
2013年11月20日我家口粮田0.94亩被强占(全村只占我一家,为的是打击报复我上访,现在用作停车场,还有人在收费),分文未赔偿,请领导作主,使地恢复原貌,并确权。
石家庄市高新区政府管辖的土地为何都不给我们户为单位确权?
非法占地,占地补偿也不公开,申请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对土地性质等信息公开,也不公开,到底想保护谁?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一次回复:
您好,反映问题已知,正在协调处理。二次回复:现对石家庄市高新区宋营镇南辛庄村村民反映问题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经高新区国土资源局调查核实,该地块已征为国有(石家庄市2007年第四批次用地(冀政土地置换函[2007])168号),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为槐安路的拆迁安置用地,当时补偿已全部到位。南辛庄村委会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0.94亩被强占的问题,因网友未留姓名,未说明停车场具体位置,因此无法核实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