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诉求:
2017年10月15日在涞水天鹅湖G区A栋干木工活、油工,工人是32人,我们是跟一个小包工头干活,上面还有一个发包方,欠我们工资17.8万元,我们12月22日活干完了,当初说好的活干完结账,可是就在12月22日晚上我们跟那个干活的小包头拿钱跑了,第二天也就是12月23日,上面哪个发包方说把钱给小包工了,可是我们这些农民工可一分钱也没拿到,发包方就带我们去涞水劳动局报案,劳动局也受理了,支付令也下发了,支付令是2018年1月3日到期限,支付令到期限后,小包头也回来了,回来以后说没钱,小包头说发包方给他的工程价格太低,他发不出工资,然后他就和发包方交涉,但是没有成功,之后劳动局和我们联系问工资支付了没有,我们肯定实话实说,没有支付,劳动局说要走下一步法律程序,准备移交公安局,劳动局和我们联系完以后,也就是2018年1月20日,我们跟干活的小包工头打电话说先支付百分之十,已支付百分之十,剩下的年前再给点,给多少钱没说,剩余工资打欠条,马上过年了钱也没给,欠条也没打,也找不到小包头人,跟小包工头打电话要钱一直推,等两天,一直是等两天,从工程干完都50多天了,我们农民工可等不起啊,没钱孩子学费都交不了,没钱过年都过不去了,劳动局把案子移交公安局都快一个月了,一点消息也没有,涞水公安局也没有和我们联系询问情况,真不知道辛辛苦苦干活的血汗钱能不能要回来,政府要为我们这些农民工做主呀。补充一下在工程没干完之前小包工头买了一辆雪佛兰迈锐宝轿车,价值18万,
涞水县政府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