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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保定市唐县北店头乡送货途中无故被殴打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18-04-12 11:25:06

  网友诉求:

  本人于2018年3月18日下午2点左右,驾车去保定市唐县北店头乡送货,在北店头村正常行驶途中,一辆白色北京现代轿车(车牌号为冀FV550D,车主名贾某),从右侧超车(违章行为),出于安全提醒,我按了一下喇叭提醒对方注意安全,但贾某不但不理会,反而故意别车,停在前面,下车出言辱骂,并多次动手殴打我,殴打过后便驾车离开。贾某一身酒气,通过对言语、神态、动作的观察,贾某明显为醉酒状态。

  我以为事情就此结束,当开车走了大概有一公里后,贾某再次把车横在了路的中间不让我通过,并打电话叫来了5-6个人对我进行了20几分钟的第二次殴打,我的车载行驶记录仪都录下了整个殴打过程,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报了警。北店头乡派出所负责处理此事,众所周知,醉酒驾车无论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按照刑法第133条“危险驾驶罪”依法处置,但是当天北店头派出所民警不顾我的强烈要求,在未对醉酒后的驾驶员并行凶伤人的人员进行任何检测措施的情况下,就释放了,存在严重的行政不作为。此次痛苦经历,对我的生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彻夜失眠,日渐消瘦,苦于不能伸张正义,北店头派出所未能做出正确处理,以至于醉驾行凶人逍遥法外。在此后多次向北店头派出所要合理答复时,遭到某所长为首的民警威胁。谁来为我伸张正义?

  

关键词:保定,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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