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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难道不应该刑拘吗望相关部门严查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18-04-24 10:24:41

  网友诉求:

  本人于2018年3月25日上午10时须,驾驶拖拉机沿1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107国道350公里加500米(临城县北大江道口)左转弯时,被醉酒驾驶的冀EJ682Y轿车猛烈撞了上来,对方根本没有踩刹车痕迹(交警现场拍了照片),经报警后,我们被带到了临城县交警大队进行事故处理,经抽血化验冀EJ682Y轿车司机李晓亮静脉血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72.99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我们本来寄希望临城县交警大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但是不知道为何,临城县交警大队并未对醉酒驾驶的轿车司机李晓亮采取任何处理措施,而是让其回家(按照国家法律醉酒驾驶不应该刑事拘留吗?),并对事故进行了认定,认定我没有左转让直行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为此,我诉求:

  1、对处理此案的交警进行问责,为什么在证据都很齐全的情况下,对醉驾的司机不采取任何措施;

  2、重新进行事故认定,还我公道;

  3、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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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酒驾,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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