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制定实施了《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案》,建立健全防汛交通保障指挥体系,运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增强交警系统应急处突快速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全力以赴迎汛备汛。
5月21日上午,省会交警在街头冒雨执勤。石家庄交管局供图
《预案》明确了防汛重点部位,城市道路、公路(含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易积水点段、立交桥下、险路、险桥、道路低洼地段、易发生泥石流、塌方的山区公路及占路施工现场。
《预案》划分了四级应急级别,按照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汛情预警级别,采取相应措施。
防汛预警达到Ⅳ级时,启动Ⅳ级响应后,各有关交管部门对易积水点段加强巡逻和交通疏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排水工作;
防汛预警达到Ⅲ级时,启动Ⅲ级响应后,有关交管部门值班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警力对低洼积水地点进行交通指挥疏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排水工作,并每半小时上报一次积水深度及排水进展情况;
防汛预警达到Ⅱ级时,启动Ⅱ响应后,相关交管部门主要领导要赶赴现场,并抽调备勤人员支援严重积水路段,路段积水深度已影响到机动车正常行驶时,迅速采取分流措施,并每15分钟上报一次积水深度、交通影响程度和排水进度情况;
防汛预警达到Ⅰ级时,启动Ⅰ级响应后,省、市交管部门领导要赶赴现场调度指挥。市区重点保证主干道交通畅通;其他地区重点保证高速路、国、省道交通畅通。
《预案》要求各级交警指挥中心要加强与当地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气象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获取雨情、水情、旱情信息。同时要通过路面监控设备,实时掌握天气变化信息。一旦启动等级响应或接报重大汛情后,要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启动应急响应期间,要每2小时向上级指挥中心报送一次实时天气、工作信息。
在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要通过互联网地图服务、当地主要媒体、道路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交通管制路段、绕行路线、禁行车辆及路况信息。
《预案》明确各级交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抢险措施,切实做好交通维护疏导,果断采取分流绕行、限制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设置醒目的提示标志,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要增加执勤警力,加强全线巡逻检查,在易积水、易塌方路段和桥梁、涵洞前端设立执勤点,指挥疏导车辆有序通行。发生灾情和需要转移群众的,要优先保障运送抢险救灾人员、装备、物资和转移群众的车辆通行,对于路上滞留的车辆、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