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沽源县纪委监委立足政治机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严格执纪,认真查办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案件,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在具体工作中,县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重要线索排查、基层微腐败治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及巡察工作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形成了内部职能科室与其他成员单位既分工独立又相互协作的运行机制。
建立推动责任落实和部门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对各成员单位间相互协调配合、及时移送线索、落实工作责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挂号督办。责成相关单位明确专人管理,责任到人,逐件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做到无缝对接。对在扫黑除恶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置,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同时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起问题线索的移送反馈“快速通道”,双向移送线索。
依托县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县纪委监委会同公安机关建立了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会商研判、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与政法机关共同会商、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切实提高扫黑除恶的反腐“打虎”“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