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张家口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工作,立足职能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2件12人。
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增强思想行动自觉,全力做好“打伞”工作;市纪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调度,分析研判重点案件;主持召开线索排查会、案件调度会5次。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和《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纪检监察机关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全市工作调度会,部署案件线索摸排工作,安排督导组针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导核查。
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拓宽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渠道。把“挖伞”视野拓宽到各级党组织和所有监管职能部门,着力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市纪委内设机构建立沟通对接机制,凡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经委领导同意后,优先转扫黑办纪检监察组处置。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市委巡察重要内容,重点发现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等方面问题线索。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案件线索核查进度台账、立案台账、查处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凡列入台账的问题线索,逐批次召开线索排查会,确定核查方式。
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紧盯重点案件,深入一线调查,整合优势兵力,精准发力、快速推进,采取调取监控录像、与群众座谈等方式,寻找案件突破口。制发《张家口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双向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暂行办法》,明确需要移送的具体问题线索类型,在公安机关查办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目前,市公安局向市纪委报备恶势力团伙案30件;市纪委将信访收到24件涉及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市公安局。(张家口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