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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确保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平稳有序推进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董达 2018-08-06 09:32:21

  长城网8月5日讯(见习记者 董达)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积极稳妥做好2018年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确保不发生因职工安置引发的规模性失业和重大群体性事件,要实现职工安置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通知》中明确了2018年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对象包括2018年度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焦炭、火电等行业去产能企业涉及的分流职工;2016、2017年度内部转岗但因继续去产能需再次分流安置的职工。其中,已与企业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不纳入2018年去产能职工安置范围。

  各地将对去产能企业逐一开展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分流安置职工总量及结构,建立完整人员台账,严格实名制管理,做到精准到企、具体到人。对暂时联系不上的职工,企业可通过数据比对、张贴公示、登报声明、上网公告等方式积极联系,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人社部门核查备案。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抽查、社保数据比对、用工凭证或工资发放记录核查等手段,对企业提供和填报的分流职工名单进行核查,确保职工信息准确。依托职工实名制信息系统,及时开展数据分析,动态跟踪职工安置进展。

  《通知》要求,巩固和拓展“企业内部退养一批、转岗培训消化一批、企业转型安置一批、自主创业带动一批、开发公益岗位兜底一批”安置渠道,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设立人力资源公司和创业孵化基地等方式,实现内部多渠道分流安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指导企业统筹使用稳岗补贴资金、专项奖补资金为内部转岗安置职工开展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缴纳社会保险费、发放基本生活费。

  加快已落实产能置换要求的煤炭企业手续办理,有职工安置任务的及早安置职工,产能置换指标交易收入优先用于职工安置。深入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将去产能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全部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摸清就业需求和特点,提供再就业援助和创业服务,有条件的可整建制购买技能培训。积极为去产能企业和失业人员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为每名分流职工至少提供3次岗位推荐和1次职业指导、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优先安排入驻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全面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加强分类帮扶,对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无法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和腾退一批公益性岗位进行优先安置,确保不出现零就业家庭。

   《通知》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纳入失业保险和社会救助范围,加大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对困难人员多、就业渠道窄的地区,要深入实施就业创业攻坚计划,有序开展劳务协作、联合招聘、专项培训,力求让每名分流职工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

关键词:去产能,职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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