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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建议取消对纯电动厢式货车核载质量0.6吨禁止通行的限制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郑白
2019-04-19 15:37:11

  保定市交警支队按照市政府《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及道路实际情况,对市区货车规定核载质量0.6吨以上,其中不含0.6吨的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范围为东二环以西、北二环以南、三丰路以北,并包含上述各条道路以及西二环以东的市区道路。

  根据国家和河北省相关规定,新能源纯电动厢式货车规定核载质量放宽到15吨以下,享受不限行不限号等方面政策,为什么保定市交警支队在这方面搞“一刀切”,无论是传统燃油货车还是纯电动货车、无论货厢规格大小,均以核载质量0.6吨以上为标准掌握,让一些响应国家号召,推广新能源厢式货车的单位和个人意见很大。

  希望有关部门关注此事:一是国家、河北省关于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最新政策都有哪些具体规定;二是保定市在落实国家和省推广新能源汽车方面做了什么工作、采取了什么措施,为什么对纯电动厢式货车也限定核载质量0.6吨以上的标准,工信局与公安部门有没有会商我市落实政策,尽早出台细则;三是购买新能源汽车应享受多少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办理。让新能源汽车,特别是厢式货车通行不畅,人为设限,也是不作为的一种表现,更是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一种消极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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