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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精简省级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限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代姣
2019-06-11 08:55:15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长城网讯(记者 李代姣)日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精简省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事项和时限的通知》,提出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对省级审批、核准、备案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和时限。

  通知要求,压缩审批时限,立项用地许可阶段,政府投资类、核准类和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不含中介机构评估审查)时间分别压缩至25个、13个、10个工作日。精减审批事项,政府投资项目列入本级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规划和“一张蓝图”的,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直接办理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取消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批(不含审核概算并下达投资计划),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由项目单位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报备计划执行情况;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不改变土地用途、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只审核概算并下达投资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较为单一且不涉及新增用地的,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将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方案核准与项目建议书并联办理,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取消招标方案核准,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同时审查、集中评估;将选址意见书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并联办理,将土地供应(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与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并联办理。

关键词:审批,工程建设项目,精简责任编辑:曾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