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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11年发放城镇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225万余元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韩彦革
2019-09-09 10:16:54

  长城网讯(通讯员 韩彦革)“单位多年不景气,以为退休后就无法享受计生奖励政策了,没想到县里都一直惦记着俺们。看,这是刚领到的奖金!”今年刚退休的孙双双老人喜不自禁。11年来,河北省平山县共为751名城镇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发放一次性奖励金225.3万元。

  据了解,从2009年开始,平山县在河北省率先出台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奖励暂行办法:只有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在退休时均可享受由县财政发给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为确保企业因破产、改制失业的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能充分享受一次性奖励金,平山县对此类人员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拨付个人退休账号。据统计,今年该县新增城镇退休独生子女父母61人,共计18.3万元的奖励金发放工作日前已全部落实。 

  为使计生奖励政策“不走样”,平山县严格执行本人申请、单位初审、卫生健康局核准、财政局备案的工作流程,并对申请人的婚育状况、退休情况分别在工作单位、电视台、人口密集场所公示。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该县还成立了由财政、人事、工信、纪检、审计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监督小组,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和具体实施细则,有效杜绝了虚报、冒领奖金现象的发生,确保了“退休计生奖金”发放“一人不漏、一人不错”。

  平山县卫生健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奖励政策的落实,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关怀,也让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切实得到了实惠,有效影响了群众生育观念,收到了“奖励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明显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国策的支持,增强了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平山,奖励金,独生子女责任编辑:刘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