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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原花青素”违反《广告法》被罚20万元 被列入市场总局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来源: 中国网财经  作者:严森
2019-12-22 17:24:27

  中国网财经12月14日讯(记者严森)昨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2019年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典型案件”,内容涉及食品、保健品等重点领域。其中,天津市全民健智慧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被列入其中。该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被处以罚款20万元。

  市场总局案情通报指出,天津市全民健智慧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广告宣传册中发布含有“全民健原花青素对各种细胞病变引起疾病有如下功效:减缓动脉粥样硬化的形成,延缓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延缓老年痴呆的发生,并改善老年痴呆的临床症状。全民健原花青素是迄今为止纯度最高、生物活性最强的纯植物自由基清除剂”等内容的保健食品广告。

  案情通报指出,相关保健食品广告未经有关部门审查,内容包含绝对化用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且未按照规定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第四十六条等法律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19年5月,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天津市全民健智慧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第一次被监管部门开“罚单”。

  2019年6月25日,该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罚没0.73248万元。

  2017年4月25日,因该公司对生产的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被河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罚款处罚。

  记者搜索天眼查发现,天津市全民健智慧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耿忠秀,其与1.5万元,各占比50%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3年以来,该公司发生18条变更记录,最近一条截止到2016年8月1日,变更项目为许可经营项目,变更前为“保健食品批发兼零售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变更后为“无”。

关键词:广告法责任编辑:刘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