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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回音】邯郸网友跨市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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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延丽 
2020-05-07 11: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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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刘延丽)“我是邯郸农村户口,以前每年都在老家交新农合,现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居住有居住证,今年想在石家庄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吗?如何办理手续?享受什么样的拿药、看病报销待遇?”近日,长城网《问政河北》平台收到邯郸网友的诉求。对此,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及时答复。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可以参加石家庄市的居民医保。办理的手续不复杂。请你携带本人居住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证所在地居(村)委会、劳动保障站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后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缴纳医保费。参保缴费后,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主要有:

  一、参保城乡居民普通病门诊医疗费,按每人每年40元标准划入社会保障卡,包干使用。年度余额不计息,可结转使用,可继承。

  二、城乡居民认定糖尿病和高血压后,门诊用药报销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50%,高血压病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225元,糖尿病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375元。

  三、20种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为60%,年度报销限额800—1500元不等;7种特殊病病种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80%(血友病除外)。

  四、在市域内县(市)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00元,支付比例为90%;县域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400元,支付比例为80%。参保居民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在市域内县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按此规定执行。

  在市区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每次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为85%;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800元,支付比例为70%;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65%;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500元,支付比例为60%。

  五、大病保险。参保城乡居民自付医疗费达到起付标准1.34万元后,分段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0至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部分报销70%;20万元以上至最高限额报销80%。

  六、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基本医保20万元,大病保险30万元,合计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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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声回音,城乡居民,新农合责任编辑:刘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