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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建议】关于严格规范医疗救护用车的管理使用 营造良好医疗救护环境的建议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迟兴鹏 田永利
2022-07-11 11:06:08

  沧州市信访局迟兴鹏、运河区检察院田永利建议严格规范医疗救护用车的管理使用,营造良好医疗救护环境。摘编如下:

  救护车在医疗保障中具有快速、便捷、应急、安全的特点,但也有部分非法营运的救护车辆从事医疗急救营运行为,其无论是救护设备还是医护质量都无法得到保障,给患者抢救、转运带来了风险隐患,因涉嫌非法经营以及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也时有发生,不仅严重损害患者的个体权益,也违反国家医疗急救制度,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对此,提出建议:

  一是统一和规范救护车外观。救护车都是社会车辆牌照,车辆外观极易仿冒。通过统一和规范救护车的外观涂装,能够提高急救车辆的辨识度,使居民更好地识别正规急救车辆,避免诱导被骗,也利于社会车辆更好地让行急救车辆。同时,将普通车辆改装成山寨“救护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加强对救护车标志、灯具、警报器的使用管理,严禁非救护车涂装、安装。

  二是严格执法打击,净化行业环境。由卫生部门牵头,联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针对“黑救护车”的运营及衍生问题予以严厉打击,净化行业环境。卫生部门要对医护人员的资质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非法营运救护车辆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公安部门也要通过加强路面管控和车辆年检等方式进行排查清理,对非法套牌、非法改装或仿冒、盗用救助车外观标识的,对非法进行医疗急救和转运病人的,坚决予以依法取缔、严格打击。对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将急救车辆登记给不具有医疗资质的个人和企业的,涉嫌渎职犯罪,要依法追究车管部门审核登记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加强源头治理。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救护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探索将救护车纳入特种车范围管理,建立救护车管理档案,进一步规范救护车使用,必须专车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严禁出租、出借或承包给任何单位及个人。医院内部要加强管理,防止出卖病人信息,对派发“名片”、张贴“广告”等宣传诱导使用非法急救车辆现象进行及时有效治理,从源头上遏制病人乘坐假冒救护车的社会车辆。对区域内救护车资源缺乏的,当地政府要及时充实,确保医疗急救网络高效安全运行。检察机关要针对救护用车的非法运营及衍生问题加强监管,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非急救医疗转运需求。针对目前各地“非急救转运”救护车市场存在一定缺口的情况,对急救与非急救业务进行科学区分,引导和规范各医疗机构非急救转运服务良性发展,因地制宜建立非专业急救转运车服务运营平台,制定非急救转运车辆标准规范、服务范围和收费价格,严格市场准入及监管制度,引进民间力量保证救护车数量,提供转院、转诊等非救急服务,逐步实现非急救救护车市场化管理,满足患者全方位实际就医需求。

(2022年07月1日《人民建议》第12期)

    (来源:河北省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关键词:人民建议责任编辑:曾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