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北京市教委等五部门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明确中小学要按规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学生带量食谱制定与公示制度。(据《北京日报》9月10日报道)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新学期伊始,北京提出关于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一系列举措,既让学生暖心,也让家长放心。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需要创新思路和举措,形成全覆盖的管理体系。这次北京出台的相关规定,既有创新性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食品安全总监实行三级管理,由负责食品安全的副校长、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和营养专业人员担任,工作职责包括监督供餐企业、优化供餐方案、确定每周食谱、落实配餐制度等。比如,中小学食堂要坚持公益性原则,食堂饭菜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学校将邀请师生、家长与食堂专员等共同成立膳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企业的日常监管等。相信这一套“组合拳”打出来,能有效促进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在阳光下运行,避免卫生不达标、定价不合理等问题发生。
食品安全大于天。期待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深入调研、完善制度、强化落实,进一步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让孩子们的餐桌更加健康、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