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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集中督导核查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21-05-21 09:35:21

  日前,河北省安委办、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办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对全省“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督导核查。5月19日至5月25日,12个督导核查组分赴各地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阅资料、实地检查。

  督导核查范围是: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重点县(市、区)政府、市县有关部门,以及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建筑施工(包括市政基础设施)、燃气、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消防、旅游景区、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及其他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 

  通知要求,督导核查组在做好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层面督导核查基础上,要加大延伸检查力度,每组检查不少于3个县(市、区)、5个行业部门、1个乡镇(街道)和10家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督导核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各地各部门的安排部署落实情况、领导包联落实情况、各地企业开展自查落实情况、市县两级属地检查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

  各地要持续开展自查检查。要进一步扩大企业自查范围,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盲区,切实做到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清零。进一步加大属地检查力度,市县乡所有执法力量全部下沉到一线开展执法检查,对不按要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存在重大隐患未上报、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非法经营建设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切实强化核查问责。省督市、市督县、县督乡村,一级督一级,确保督导核查落到实处、督出成效。严格追责问责,发现企业自查弄虚作假、重大隐患隐瞒不报,属地检查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领导联系督导机制,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力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全面整改问题隐患。各地各部门要加快问题隐患整改进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督促指导企业从严从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实施领导包联、挂牌督办,确保5月底前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对拒不整改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关闭取缔。(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

关键词:河北,安全生产,整治,核查责任编辑:刘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