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问政河北 > 晒政·请围观

石家庄禁止经营者趁疫情之机串通涨价、哄抬物价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晨光
2021-08-12 08:47:13

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长城网讯(记者 张晨光)为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秩序平稳,保护消费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8月9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着眼全民抗疫大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对各类防疫用品、民生必需品、宾馆、酒店的床位费价格要保持正常状态经营,不得借机涨价。

  有以上价格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

关键词:市场监管,疫情,哄抬物价责任编辑:曾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