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吕若汐)近日,石家庄市区咪表停车位已全部撤除的消息引发网民关注。据了解,石家庄市区已无咪表停车位,但许多网友反映,自己手中还有咪表卡,卡内余额不知如何退还?对此,石家庄建通咪表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回应,咪表卡退费问题需要与政府部门协商解决。石家庄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已对石家庄建通咪表停车管理有限公司采取企业信用预警、经营异常列异两项监管措施,建议反映人通过诉讼或其他途径解决。
网民反映咪表停车位全部取消 卡内余额退款无门
据石家庄市民宋女士介绍,2018年10月,她到广安大街与中山路交口附近办事时,将车辆停放在咪表停车位上。当时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她,在此停车需交费2元,但不收现金,必须办理咪表卡进行支付。宋女士只好办理了一张面值为200元的咪表卡,并用该卡缴纳了停车费。宋女士称,两年多来,她只在咪表停车位停过几次车,卡内余额还有180多元。“这两天,我听说石家庄市区内的咪表停车位全部取消,咪表卡已无处可用,我多次拨打咪表公司客服电话希望退费,却始终无法接通,这笔钱到底还能不能退?”宋女士说,她的遭遇并非个例,她身边很多朋友的咪表卡内余额都未退还。
图为宋女士在石家庄中山路和广安大街交口附近办理的咪表卡。 网民宋女士供图
据统计,今年以来,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收到90余名网民反映咪表卡内余额无法退还的问题。
8月10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该局2020年底依法依规将市区所有咪表收费设施进行拆除,目前市区已无咪表停车位。据了解,2020年12月11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向建通咪表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撤除通知书》,要求咪表公司自行停止收费行为,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自行清除停车泊位线,撤除咪表收费设施,恢复道路通行功能。
回应:合同中部分事宜尚未解决 退费问题需与政府部门协商
据“天眼查”显示,石家庄建通咪表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29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停车场收费等,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毕建平。5月14日,该公司被石家庄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记者辗转联系到石家庄建通咪表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毕建平。据毕建平介绍,2002年,经市政府招商引资,石家庄建通咪表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签订了为期三十年的合同。2005年,经石家庄市政府同意,原合同作废,由石家庄市财政局与石家庄建通咪表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新的《合作合同书》,授权其继续投资经营咪表停车收费系统,合同有效期15年,至2020年10月15日。
毕建平表示,按照合同规定,咪表停车位全部采用刷卡停车方式,但并未规定咪表卡退费事宜。“虽然合同约定所有停车费需上交到相关政府部门,由相关政府部门支付给我公司停车管理费,但是从2007年开始,我公司与政府部门之间开始出现经济纠纷,因此再未向相关政府部门上交停车费。”毕建平透露,2008年,公司为节约人力成本,开始使用一次性卡片,该卡片不记名不挂失不退费。“至今,我公司与政府部门签订合同中部分事宜尚未解决,仍然存在经济纠纷,至于咪表卡退费等后续事宜还需要与政府部门协商。”毕建平说。
咪表公司被列为经营异常 律师称合同纠纷与持卡人无关
8月16日,石家庄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回复网民留言:“咪表公司坚持以咪表被交警部门拆除、无法读取相关数据、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中有尚未解决的事宜、存在经济纠纷等相关理由拒绝接受和解。我局采取了企业信用预警、经营异常列异两项监管措施,并要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及时登记咪表投诉人的联系电话和办卡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建议反映人通过诉讼或其他途径解决。”
图为石家庄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回复网民留言截图。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式岭表示,咪表卡不记名不挂失不退款这种行为实则是“霸王条款”,再加之咪表卡已不能为持卡人提供服务,所以咪表公司必须对持卡人进行退费或赔偿。此外,韩式岭称,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咪表公司与政府部门有合同上的纠纷,咪表公司应向政府部门主张权利,与持卡人无关,不应该让持卡人“埋单”。“咪表卡退费难一事涉及人员众多,持卡人可联合起来或申请相关组织代表提起民事诉讼。”韩式岭说,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政府部门应及时介入督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