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水利厅获悉,按照《河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经会商研究决定,自7月30日23时起,全省洪水防御应急响应等级由Ⅱ级提升至Ⅰ级。
目前,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已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Ⅰ级应急响应,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启动防汛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宁晋泊、大陆泽蓄滞洪区已启用。据预报,全省仍将维持大到暴雨,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滹沱河、滏阳河等河流将出现明显涨水过程,国家调度的小清河分洪区、东淀将启用。
省水利厅要求,各市参照省洪水防御应急响应等级和当地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同时,各级水利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密切关注汛情动态,滚动开展雨水情预测预报、强化会商研判和应急值守,充分发挥骨干水库拦洪削峰错峰作用,加强河道应急清障和堤防巡查防守,抓好水工程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苑 立立 通讯员 任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