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根治欠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建立健全“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工作机制,及时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据统计,自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以来,全省各级速裁庭共受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675起,涉及人数1021人,涉及金额2282万元。
我省推进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团队)全覆盖。在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内部统筹协调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骨干仲裁员和记录人员,负责办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
“暂不具备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条件的,可组建人员相对固定的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团队。”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已建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158家,组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团队43个,基本实现了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团队)全覆盖。
我省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应调尽调、当裁则裁、调裁结合”的原则,尽可能缩短办案时限,切实提高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调解仲裁质效。
“对符合条件的争议案件,落实简易处理规定,尽量缩短举证期限,争取用人单位取消答辩期;对案情复杂、部分事实难以查明的,在查明拖欠工资事实的基础上,对工资请求可先行裁决、先予执行。”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健全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机制,一方面实行容缺受理,对于农民工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内容不完整或材料不齐备的,经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申请人书面承诺予以补正相关材料的可先行受理;另一方面,开展要素式办案,庭前指导农民工填写要素表,庭审时对争议的要素重点调查,庭后及时出具要素式裁决书。
此外,针对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将邀请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涉案企业主管部门、专业律师等参与调解和案件办理工作。(记者 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