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河北省安委会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方案指出,通过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省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结合工作实际,河北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全面对照落实国家任务基础上,拓展细化为“十大行动”25项具体措施,切实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规范和建立省、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组织各市和省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制定出台河北省“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问题。
强化基层末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建立县、乡、村安全生产分级包保责任体系,将责任细化到村(社区)、网格、岗位。建立健全“基层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市县两级加大对基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完善问题隐患排查汇总、流转交办、督查督办等制度,实现闭环管理、动态销号。
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提醒通报、警示通报、“双对标”通报制度,加大通报曝光、约谈提醒、追责问责工作力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在河北省委党校和各市县党校开设分课堂,同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系统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及时跟进国家部委,修订一批、提升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针对新问题、新风险补充完善标准要求,形成覆盖各行业领域的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制定细化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解读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把高危行业企业安全准入关,对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安全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对建设项目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或以集中审批、特事特办为由降低安全门槛,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完善地方政府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用好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信息系统,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部门间分管负责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
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军工、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城市更新、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六、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行动
以城市建成区为主体,重点围绕完善城市安全的源头治理、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监督管理、安全保障能力等工作,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定期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聚焦关键区域部位,推动防控关口前移,不断提高城市安全风险防范水平。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推动危化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实现高危行业、非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全覆盖,推行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实物实操考试,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
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解决标准缺失、交叉矛盾等问题。2024年完善具有河北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制修订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规范,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各级企业普遍开展。
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逐步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创建。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下浮、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健全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加大奖励力度、完善保密制度、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
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
综合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结合中央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等,对全省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方式,创新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燕赵行等活动组织形式,围绕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救援演练、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等,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广泛利用图书馆、文化宫、科技馆等受众较多场地设施,积极策划各类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因地制宜打造沉浸式安全体验基地,提高安全宣传群众参与度。
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示范社区等示范创建工作,在全省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记者 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