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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十二条措施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解楚楚
2024-08-12 08:57:11

  ■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岁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开展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行动、大规模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强化青年求职能力训练和学徒培训……近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二条措施》,全力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确保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乎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企业是稳就业的主力军。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我省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岁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国有企业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招聘高校毕业生工资发放需求的,报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支持我省先进制造业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我省深入开展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行动,畅通先进制造业企业集群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作出重大贡献、业绩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同时,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在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上,我省大规模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开展政策宣传、校园招聘、指导培训等活动,促进供需对接。同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

  “我们也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基层一线就业。”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适当放宽年龄、专业、学历限制,降低开考比例,视情况增加招聘次数。

  此外,畅通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绿色通道”,落实参军“四优先”政策,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鼓励更多毕业生参军入伍,成长成才。

  提升高校毕业生求职能力必不可少。一方面,我省强化青年求职能力训练和学徒培训,支持高校组织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技能评价补贴等政策。另一方面,我省继续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对组织开展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创业是就业之源,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我省大力支持青年创业,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同时,鼓励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在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同时,我省把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和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兜牢就业底线,实行“一对一”帮扶,继续开发5000个临时性公益岗位,对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兜底安置。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正积极推进高效办成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通过设立青年就业服务窗口,实现档案接收、职业介绍、补贴申领、社保缴纳等政策服务“一件事打包办”,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记者 解楚楚)

关键词:就业,毕业生责任编辑:张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