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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管理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吴新光 姜慧婕 孙玉霞 苗润涛
2024-11-14 15:21:21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河北经济日报记者 吴新光 通讯员 姜慧婕 孙玉霞 苗润涛)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实效、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空间保障。

  意见确定了两个阶段性目标:2024年,结合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建立健全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制度,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加快规划编制审批;2025年,全省完成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基本建立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的全周期管理工作机制。

  意见提出,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各地要加强县域统筹,合理确定村庄类型,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不盲目追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不要求编制工作进度“齐步走”和成果深度“一刀切”。现行村庄规划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可继续使用,其他村庄按需编制村庄规划,鼓励以片区为单元编制村庄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及边界处的村庄,可纳入城镇详细规划统筹编制。不编制规划的村庄,要制定“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纳入县或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法报批后作为乡村建设管理依据。

  意见明确,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总量,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增量和减量空间布局,县域村庄建设用地不得超过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村庄用地规模。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动员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做好规划成果公示公告。

  意见要求,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管理。村庄规划由各乡镇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政府审批,批准后的村庄规划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规划许可管理,确保建设内容符合规划许可。提升信息化水平,依托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推进村庄规划全周期管理。

关键词:河北,村庄规划编制,管理责任编辑:陈美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