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重大政策性文件宣传解读工作协调会现场。 记者 胥文燕 摄
长城网10月13日讯(记者胥文燕)近日,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重大政策性文件宣传解读工作的若干规定》。
《规定》指出,宣传解读坚持“谁制定、谁宣传、谁解读、谁推送”原则,让市场主体和群众了解、掌握、运用重大政策并取得实际效果。对省政府暨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直部门单独或联合制定的经济领域重大政策性文件,特别是涉及减税降费、科技创新、招商引资、高校审批、金融支持、精准帮扶、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政策性文件,着重开展宣传解读工作。
《规定》要求,重大政策性文件发布后,起草部门应在文件发布3个工作日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进行解读,同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河北”和长城新媒体集团网站“长城网”提供宣传解读材料。通过其他途径发布解读信息的,起草部门应同步提供给“中国·河北”网站和长城网。宣传解读的方式方法将利用全媒体形式解读。其中,“中国·河北”网站是重大政策性文件宣传解读权威平台,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及时登载有关信息。长城网设立“河北发布”——省政府政策性文件宣传解读第一平台(http://hebfb.apps.hebei.com.cn/),集纳省政府重大政策性文件解读信息,设置“政府文件、公示公告、重大决策听证、政策解读、咨询查询导引、信息反馈”等栏目,与省政府和省直部门门户网站实现有效链接,解读具有文件检索、文件下载特别是二维码即时下载以及分享发送至微博、微信、QQ等功能,便于及时快捷获取信息。宣传解读形式除文字内容外,长城网还将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新媒体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