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正定县大气办发出通知,为改善正定县环境空气质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鼓励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积极举报本县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群众可以通过拨打“0311-83507756”受理电话进行举报。
有奖举报涉及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涉气工业企业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各类施工工地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相关审批手续不齐全,不能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违规生产的;违规使用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
对最先收到的有效举报,给予举报人100元-1000元现金奖励。
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或违法事件发生地)、主要违法事实等,不得故意捏造、诬陷。否则,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及相关信息。否则,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