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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保目录药品增至3207个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澜澜
2020-01-20 10:47:00

  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现场。长城新媒体记者 刘澜澜 摄

  长城网讯(记者 刘澜澜)记者从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19年,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进一步扩大,印发《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 年版)》,包含药品3207个,国家增加的297种药品全部纳入目录,调出 20 种国家和省重点监控药品,重大疾病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将5家企业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统一医保支付价格,平均价格降低39.7%。

  此外,河北还强化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制定全省统一的协议管理办法,组织全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重签工作。积极推进 DRG 付费改革,邯郸市被国家医疗保障局列为 DRG 付费国家试点,邢台市积极探索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

  今年,河北将推动药品目录落地实施。保障医保目录内药品配备供应。督促医疗机构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提升老百姓的报销感、获得感。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将使用医保药品目录情况纳入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和考核范围,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与此用时,要有序将中药饮片和院内制剂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根据参保人员需求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将部分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和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制剂,经相应的专家评审程序,纳入河北省医保支付范围。

  此外,要按照京津冀医保目录联动调整“四个一致”工作要求,对暂保留河北省增补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对原河北省药品目录内按照规定自行调增的乙类药品,按照第一年消化40%、第二年40%、第三年20%的比例,2022 年 6月底前,完成全部自行增补药品的消化,2020 年底前要调出40%药品,同时鼓励各地开展 DRG 付费改革,统一使用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同步推进按床日、按病种、按人头等其他支付方式改革。

  进一步完善总额预付制度。精准搞好测算,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建立医保、医疗沟通协调机制,出现资金缺口要及时向医保部门申请,不得出现因预付额度不足而拒绝群众就医。

关键词:医保,目录,优化责任编辑:周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