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我国将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提交10月26日至30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有关人士介绍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拟对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体制机制、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丰富无障碍信息交流内容、扩展无障碍社会服务范围、强化监督保障和完善相关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近些年来,人们关注的城市建设发展话题中,始终不乏对无障碍社会生活环境营造的讨论。无障碍环境建设覆盖的人群以残疾人和老年人为主,其目的是让这部分群体能够相对独立自主地出行,不因身体原因等内在阻碍,影响他们融入社会或回归社会生活。但现实中,无障碍环境建设阻碍重重,最为人们所熟知的莫过于城市人行道盲道缺乏管理维护、乱占盲道现象。
可以说,每每提及无障碍环境建设,一定绕不开如何解决城市盲道建设和管理问题。虽然盲道只是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一个细节,所涉及人群多数为盲人,但却是最能直观体现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果的设施之一。一个常见的现象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极少见到盲人在盲道上行走。这是因为城市铺设的盲道并非处处连贯,而更严重的是各种盲道占用现象无法解决。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很多,其中重要的一点是缺乏有效的制度监督保障。没有制度依据,涉及盲道建设和管理的有责部门就疏于对盲道管理。这一问题还在一定意义上,限制了人们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理解,忽视了其他目标群体对无障碍生活的需求,而将重点落在了容易被人们理解、关注的盲道、无障碍坡道等设施的建设上。
除了与残疾人相关的设施建设,无障碍环境建设中还有更重要的一环——适老化。当前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2021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73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005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4.2%。与之相关的是,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延长,老年人对退休后生活质量有着更高的追求。近3亿老年群体的需求汇聚在一起,显然是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巨大考验,并且适老化改造涉及领域方方面面,所需要关注的细节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显然更需要依托于制度设计。
因而,无障碍环境建设拟立法,可谓是应时之举。作为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唯有依托于专业系统设计的法律制度,才能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事业的平稳开展。同样,对于当前阻碍无障碍设施的种种问题,也需要依托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侵权行为人责任,设定必要的侵权成本,以唤醒全社会真正认知到构建无障碍环境的意义,从而让无障碍环境建设事业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