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司法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人民满意度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融合化、多元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建设。加强城乡法律服务资源的均衡配置,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每个县(市、区)下大力培植1个适度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提升县域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层次和水平;组织设区市实力较强的公证机构开展对口帮扶,解决县域公证机构人员短缺问题。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三农”案件。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化建设。推进实体平台有效覆盖,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优化升级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推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全面对接。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建设。持续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持续推进涉外法律服务,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跨界纠纷调解机制,积极开展在线调解,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标准、工作台账、激励约束、投诉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化建设。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法律援助等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律师专业化分工,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稳步推进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能力提升计划,创新拓展公证业务,引导公证机构充分发挥在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三农”、涉外等领域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记者 桑珊 通讯员 李丽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