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24年河北省公费培养幼儿园教师工作的通知》,明确我省今年将公费培养200名幼儿园教师。
按照通知,本次培养坚持“面向农村、按岗培养、专项招聘、定向就业、限期服务”的原则,通过公费教育形式,培养一批适应我省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进一步优化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
通知明确,培养数量按照“从本县招生、回本县就业”的原则,重点面向有培养需求计划县(市、区)的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具有培养计划确定的县(市、区)户籍和学籍(户籍和学籍须一致)的2024年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培养方式采取五年一贯制形式培养,学历为专科,学制5年。(记者 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