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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阳光收费”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袁铮
2024-06-12 09:13:48

  近年来,沧州市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进行公示,从源头上防止各类乱收费、乱摊派等违规收费行为,切实打造“阳光收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沧州市对执行的目录清单做调整,并印发相关公告,对目录清单进行公示。此次更新的目录清单,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以及车辆通行费(仅限于政府还贷)等收费项目进行调整。

  动态更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列明沧州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的22个执收部门、42个收费项目;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的12个执收部门、18个收费项目;执行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的7个执收部门、15个收费项目;执行的全国性考试考务费涉及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等4个类别考试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列明沧州执行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等8个项目。

  据介绍,将依法合规设立的收费项目纳入清单并动态及时公开,给社会一本明白账,让公众更加方便清晰地知晓各项收费的政策内容。交款人如发现收费项目在清单之外的,有权拒缴;发现收费项目在清单之内,但收费标准不合理的,也有权拒缴。

  同时,沧州市将以执收部门全面自查、财政部门重点抽查的方式,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检查,重点检查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降费政策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收费行为。(记者 袁铮)

关键词:营商环境,收费责任编辑:张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