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信访局张旭建议,在宾馆、酒店、旅店等住宿类经营场所改进用水、用电的消费方式。摘编如下:
实际生活中,住宿类经营场所(宾馆、酒店、旅店等)存在浪费水、电等资源的现象,如住宿客人长时间打开卫生间水龙头,长时间打开电视、空调等生活电器等。由于目前绝大多数住宿经营类场所对客人住宿期间使用水、电等生活资源的费用没有单独列支消费项目,而是融入到房款中按照住宿价格定额结算,客人住宿期间容易产生“水、电随便用”的思想,浪费水、电资源等问题比较严重。针对此种问题,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改进住宿类经营场所用水用电的计算方式。在每一间(套)客房统一安装单独水表、电表,便于计算客房内水、电使用数量,监督浪费资源行为。
二、优化资源使用和消费结算方式。将水表和电表的计量系统和客房住宿凭证(房卡)进行关联,房费内需设定住宿期间水、电正常使用额度。客人入住时,由经营者就“住宿期间水、电等资源使用规则”做出必要告知;退房结算时,若使用额度在定量以内则按照房费进行正常结算,若使用额度超出定量则需要额外缴纳超出定量之外的水、电使用费用。
三、建议水务、电力、旅游、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抓紧研究出台住宿类经营场所节水、节电工作管理办法(制度),确保解决问题有章可循,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