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 ,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稿酬所得,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 (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 (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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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 ,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 (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 (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