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
07
其他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 ,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其他所得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