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郭洪杰)日前,长城网《阳光网上直通车》收到网友肖先生《举报保定市易县公安局塘湖派出所原所长黄建良非法拘禁》的诉求,河北省公安厅于1月29日,迅速作出一次回复,并对网友反映的情况认真调查核实,做出妥善处理。
网友诉求:
举报信
举报人:肖庆祥,塘湖镇仁义庄村,群众,74岁,身份证号码:132421194512284717,联系电话:15031231083。
事实和理由如下:
我叫肖庆祥(电话:15031231083),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塘湖镇仁义庄村村民,我要申诉的是我儿子肖光的事。
肖光是我的儿子,2015年6月6日,张术良在我家门口闹事,肖光因精神发作,与张术良发生摩擦,肖光手指被张术良咬伤后,双方到塘湖医院诊断,双方无事,后张术良到塘湖派出所报案,张术良和塘湖派出所勾结,去县医院住院并作鉴定,精神病患者如交通事故一样无法防御和无法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塘湖派出所工作人员曾多次到村委会和我家调查肖光的精神状况,邻居肖文海、肖万江等同志在塘湖派出所的调查中作了笔录并签字按了手印。有全村20多名村民联名证明肖光在不犯病的情况下没有打过人,砸过事物。只有在精神发作时,不分场合,明显有打砸行为。针对事物不能接受劝说并停止,曾打过肖万龙、肖磊、张术平等。肖光曾去过保定荣军医院治疗过,2014至2015年两年间曾去保定省六医院住院治疗,都诊断为“分离《转换》性障碍”。2015年曾去省六医院作司法鉴定,鉴定为“精神障碍”,被保定市残疾人联合会批准,易县民政局给办理的精神残疾证,残疾证号为13242119760214471164。由于黄建良的抓捕、毒打,使肖光的精神疾病雪上加霜,发病次数逐年增多,2017年10月15日、11月16日,于2017年11月21日肖光精神发作,村、镇、县领导知道后送至涞水县红十字会门墩子山医院住院治疗,现在仍在治疗中。
2016年8月9日下午7时,塘湖派出所原所长黄建良将其抓入塘湖派出所禁闭长达60个小时无人管。2016年8月11日晚,塘湖派出所将肖光扔出大门外一夜之多无人过问,是好心路人将肖光带回家,回家后肖光浑身是泥,呕吐、倒头睡下。我反映到各职能部门,没有回应。2016年8月13日,塘湖派出所在正常值班时间内,开着警车在塘湖公路段,塘湖大街上,对我人格进行侮辱,扬言说:“肖庆祥人性次,不懂人性,不是人。”
2016年8月10日,塘湖派出所带肖光去保定司法鉴定中心作司法鉴定,塘湖派出所拖延鉴定时间,历时一年半(2015年6月6日发生,2016年8月10日作鉴定)居心叵测。
2017年1月19日下午,塘湖派出所一行6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只晃了一下工作证,强行将肖光上拷带走,到塘湖派出所后进行毒打,打的肖光拉屎、尿裤子,把手打的肿起大高,折腾了一夜,不让睡觉,并把肖光的蓝条裤子和腰带扔掉。2017年1月20日,塘湖派出所将肖光羁押到易县看守所。因肖光有病,2017年1月23日,村镇干部联保,但黄建良一意孤行,只要钱,不放人。由于黄建良对其肉体的摧残和精神的抨击,导致肖光精神失常,看守所将肖光上手脚铐80多天,1900多个小时控制人身自由,并申请当地医生治疗80多天,每天都给药吃。
2017年4月13日,法院从看守所将肖光提前释放回家,施行社区矫正,在家疗养,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巨大危害,给我的家庭带来了巨大损失,使肖光以后无法生活。
请求领导高度重视,协调纪检、政法职能部门异地协查,还咱老百姓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