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回复:
初次回复: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交有关部门,我们会及时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二次回复:网友,您好!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治安警察总队认真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一)关于您反映“肖光患有精神障碍疾病且此案应属肇事肇祸行为”的核查情况。经查,2016年8月10日,办案民警陪同肖光至河北省保定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依法对其案发时的精神状态进行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经鉴定,肖光既往患有精神病史,案发时为缓解状态,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医师赵淑敏韩彦超、江芹普)。
(二)关于您反映“塘湖派出所原所长黄建良于2016年8月9日至11日将肖光非法拘禁长达60小时”的核查情况。经查,2016年8月9日19时,经您同意,肖光自愿协助办案民警至塘湖派出所,8月10日8时,办案民警陪同肖光至河北省保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8月10日14时许,民警将肖光送至其家,但家属拒不接收肖光(有执法记录视频资料);8月10日16时许,肖光哥哥肖泽将肖光带至派出所门口,肖光在派出所值班室待至8月11日16时许,后自己回家。
(三)关于您反映“塘湖派出所于2017年1月19日将其子肖光强行带走”的核查情况。经查,2017年1月19日,塘湖派出所办案民警依法传唤肖光时肖光拒不配合,并用沸水泼洒、殴打民警(有执法记录视频资料),民警遂对其进行强制传唤,依法将肖光刑事拘留,2017年1月26日,经易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肖光被依法逮捕,2017年2月6日,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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